关于进一步加快复工复产复市的通知
来源:古镇珠山
发布时间:2022-12-1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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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十条”防控措施发布后,我区立即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于12月5日全面推进各行各业有序复工复产复市。经研判,对前期暂停营业的行业有序复工复产复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业前,各经营户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经营场所的消毒消杀,全面排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储备数量充分的防疫消杀物资。
二、营业期间,各经营业户要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消毒、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各属地及行业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管。
珠山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