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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来源:古镇珠山 发布时间:2022-11-16 10:13 访问量:

关于进一步规范使用“场所码”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广大居民朋友们:

“场所码”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重要技术手段,可以快速登记出入相关场所人员信息,核验掌握出入人员的健康码状态,为后续开展风险排查提供有力数据支撑。为全面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精准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需要,现就规范使用“场所码”通告如下:

一、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景各单位、医疗机构(医院、民营医院、私人诊所)、宾馆、酒店、宴会厅、音乐餐吧、农家乐、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夜市、餐饮场所、通讯机构(营业厅)、文化健身娱乐场所(KTV、棋牌室、健身房、网吧、游泳馆、台球厅、按摩店、足浴店、美容美发店、茶吧饮吧)、景区景点、高铁站、火车站、快递物流等生产加工运输场所、保险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筑工地、公路服务区、服务区加油(气)站、服务区内各类场所及其他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的场所应当在本公告发布7日内完成申领使用“场所码”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严格落实“场所码”登记要求,做到逢进必检、凡进必扫,不漏一人,发现红码、黄码人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属地社区(村组)。

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视听残障人员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仍采取人工查验,以适当方式登记来访者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住址等信息,体温检测无异常后进入。

二、所有申领使用“场所码”的单位、部门、场所,除本单位、部门、场所固定工作人员外的所有人员出入时一律严格按照要求扫“场所码”,严格查验扫码结果。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行业重点场所“场所码”的申领应用,尽快实现行业内“场所码”应用全覆盖。各街道(经开区)要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将“场所码”应用纳入居民公约,广大党员干部和社区(村)工作者要熟悉政策、弄懂流程,尽快督促指导帮助辖区各类场所完成“场所码”的申领、扫码核验工作。各类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经营类服务的场所要履行行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主动申领“场所码”,规范打印张贴使用。

四、对违反本公告不落实“场所码”申领、张贴、扫码要求的单位(场所)和个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拒不执行各级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公告,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珠山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