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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高铁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 (公示草案)
来源: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分局 发布时间:2022-08-29 15:12 访问量: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826日修正)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乐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景德镇市过渡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续方案》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了《珠山区高铁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

二、基本情况

(一)区域位置

本成片开发方案共涉及1个片区,为高铁北片区。高铁北片区涉及竟成镇洋湖村委会。

(二)开发范围

本方案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59.9公顷,拟征收土地42.2公顷,其中农用地29.1公顷(耕地7.8公顷),建设用地13.0公顷,未利用地0.1公顷,片区拟征收面积见下表。

片区拟征收面积汇总表

序号

片区名称

总面积(公顷)

拟征收面积(公顷)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1

高铁北片区

59.9

29.1

13.0

0.1

42.2

合计

59.9

29.1

13.0

0.1

42.2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一)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

科学、合理地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向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聚集,合理布局产业和城镇发展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可以有效避免城乡建设对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占用,能够切实有效地保护耕地,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成片开发方案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便于开展大规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片区。

(二)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

本次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听证相关规定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土地成片开发不能背离公共用途或公共利益的目标、要求和初衷,更不能借工业化或再工业化、城镇化或再城镇化之名,行侵占农民或其他原住民土地权益、谋求不当土地增值收益之实。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决策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项目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必将产生人才的聚集效应,从而带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并通过传导作用,将先进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管理经验等辐射、传播到农村,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减小了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体化,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土地用途分析

高铁北片区:居住用地17.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9.5公顷,林地2.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公顷,公园绿地0.2公顷。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规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特殊用地以及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储备库用地等属于公益性用地。其中片区范围内公园绿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都属于公益性用地,高铁北片区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中关于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的要求。

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片区名称

总面积

公益性用地面积

比例

高铁北片区

59.9

29.0

48.4%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符合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符合成片开发项目送审报批的要求。

七、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等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八、结论

《珠山区高铁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2)》符合自然资源部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九、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