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600220200712095案件处理情况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7-16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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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珠山区曙光瓷厂斜对面太白园31号第三栋宿舍后面附近小作坊将固体废物随意堆放
二、交办信访件
属12批,由珠山区区委、区政府承办,7月12日收到,7月13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解决太白园路31号第三栋宿舍后面附近小作坊将固体废物随意堆放问题。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红星管理处陶瓷供应车队厂区,位于太白园路31号,负责人刘锦林.
五、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信访件后,7月13日上午,太白园街道主任陈运宏、环保所曹亮以及红星管理处负责人占建国等一行人到现场查看,经调查发现陶瓷供应处宿舍3栋后面附近厂区内有固体废物(砖块、杂物等)堆放,情况属实。
六、存在问题
太白园31号第三栋宿舍后面附近小作坊将固体废物随意堆放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七、处理整改情况
对太白园路31号第三栋宿舍后面附近小作坊将固体废物随意堆放问题,我街道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厂区负责人立即组织人员清运,今后加强厂区内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不能在厂区随意堆放固体废物,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八、问题解决情况
已解决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7月16日在珠山区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调处单位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