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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珠山分局关于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告
来源:古镇珠山 发布时间:2026-09-29 09:41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反有组织犯罪法》,巩固拓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坚决整治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领域行业乱象,严厉打击“矿霸”“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深挖彻查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健全源头治理长效机制,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矿产资源领域(重点打击“矿霸”“砂霸”)

1.黑恶势力非法霸占矿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私挖盗采砂石、矿产资源;假借矿山修复、土地整治、生态治理、工程施工名义变相非法采矿。

2.团伙化、家族化垄断砂石矿产市场,恶意排挤、欺压合法矿山企业,强揽矿产品运输、销售业务。

3.暴力、软暴力抗拒执法,围堵威胁执法人员,暴力阻扰矿山正常生产经营。

4.矿业权出让、转让、股权变更环节恶意围标串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

(二)土地管理领域

1.黑恶势力强占、圈占集体土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非法倒卖、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

2.在征地拆迁中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胁迫群众,寻衅滋事、阻挠征收,侵占、套取、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资金。

(三)项目与交易市场领域

1.土地出让、矿权出让、生态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招投标环节恶意竞标、围标串标、强制分包。

2.非法干预土地、矿权审批,违规插手资源交易,谋取非法利益。

(四)深挖“保护伞”和失职渎职

1.系统内部公职人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连,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关系网”。

2.日常监管缺位,巡查流于形式,对非法采矿、违法用地视而不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案件压案不查、线索隐瞒不移送。

(五)其他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行业乱象。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798-7127897

(二)来信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东路299号珠山区人民政府,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珠山分局办公室收

(三)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14:30—17:00)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尽量提供被举报人姓名(名称)、发生时间、地点、主要事实、证据材料(如录音、录像、照片、合同、票据等),以便调查核实。

(二)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我局将对举报人、线索提供人和提供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

(三)线索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珠山分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