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 > 公告公示
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来源:珠山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6-05-21 17:25 访问量:

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珠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区政府拟编制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就征集2026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符合《珠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属于区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全区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8日。

三、其他工作要求

1.请区政府各部门应报尽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对应报不报、报而不为的单位酌情扣分。各单位结合本年度工作安排,对照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征集范围,提出作为区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填写附件《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经本部门集体研究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政府办。

2.纳入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务必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通过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并向社会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事项名称

必要性和依据(可附件说明)

牵头承办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间

1






2






3






4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注意:1.重大决策事项需要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应当明确牵头的承办单位以及配合单位;若不需要则不需要填配合单位。2.完成时间为预计完成时间,应早于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