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珠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区政府拟编制2026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现就征集2026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符合《珠山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属于区政府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下列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制定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二)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决定在全区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五)决定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征集时间: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5月28日。
三、其他工作要求
1.请区政府各部门应报尽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此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对应报不报、报而不为的单位酌情扣分。各单位结合本年度工作安排,对照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征集范围,提出作为区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填写附件《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经本部门集体研究后,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政府办。
2.纳入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务必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书面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通过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并向社会反馈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单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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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必要性和依据(可附件说明) |
牵头承办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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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注意:1.重大决策事项需要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应当明确牵头的承办单位以及配合单位;若不需要则不需要填配合单位。2.完成时间为预计完成时间,应早于2026年12月31日。)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