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珠山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07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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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规范,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贛办发[2022]36号)及《景德镇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现就珠山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二十七整改销号情况
反馈问题: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现象仍然存在。国家级及省级森林公园相关管理规定明确,不得违反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从事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经营。景德镇市国家森林公园规划管理执行不严,位于生态红线内的满坑坞区域,存在4栋建筑及1处堆料场,林地一张图显示占用公益林13.6亩;洪岩国家公园未编制总体规划,公园内公益林未办理手续砍伐大量毛竹。
整改措施:2024年底前,按照权属,依法拆除生态红线内的违建。
整改成效:已完成
本公示时间自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20日,对本公示情况有疑问和异议的,请联系市整改办,联系电话:0798-8526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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