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切实预防社会单位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区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要求, 大队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管,特制定2025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如下:
一、消防监督抽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抽查单位的范围
1、人员密集及易燃易爆产所的一、重点单位抽查率为100%。2025年各节假日,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火灾危险性增加。拟此期间重点抽查全区人员密集场所的重点单位。
2、非重点单位抽查率为20%。除了全区列管的重点单位以外,大队还将对列管的非重点单位按不少于20%的比率开展抽查。
三、消防监督抽查重点内容
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并按规定对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判定。
1、建筑物或者场所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情况;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情况;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5、消防控制的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情况;
7、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
8、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
9、单位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10、单位动用明火、用电、用气管理情况;
11、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实施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维护保养等情况;
13、单位员工掌握消防常识情况(含消防控制室等人员的业务熟练情况)。
四、检查方法
监督检查方法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查阅、查看)和询问等方法。在监督检查中对同一建筑内不同单位或场所共同使用或相互借用的安全出口要逐一检查。实施抽查的项目、部位要突出重点并具有代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在对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抽查时,监督抽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明查时应当着制式服装,并出示执法证。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要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进行视频记录。
(二)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检查完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应当交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阅后签名。
(三)在检查中,监督人员应明确检查的对象、数量及分工,对人员密集场所中的公共娱乐场所、商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场所均应有一定的比例。
(四)有关监督检查法律文书资料应当及时被录入监督系统,做到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档案齐全。
珠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