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241号),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管,现将2025年2月份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公示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5年2月1日至28日。
二、抽查方式
系统随机指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采取询问相关人员、查阅资料、实地测试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三、抽查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单位类型 |
1 |
珠山区余才食品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黄泥头综合大市场05号摊位 |
其他单位 |
2 |
珠山区陶斌陶瓷工作室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瓷谷湖田村姚家坞99号附20# |
其他单位 |
3 |
珠山区李氏猪肉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路三宝国物流园2号楼2328室 |
其他单位 |
4 |
珠山区桃柚水果店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路三宝国物流园2号楼2160室 |
其他单位 |
5 |
珠山区正宇陶瓷工作室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曹家岭景东临时菜市场摊位99号 |
其他单位 |
6 |
珠山区李立新物流服务部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河一区816栋105号 |
其他单位 |
7 |
景德镇市茂昌眼镜店 |
新厂东路2号 |
其他单位 |
8 |
景德镇紫萍副食品经营部 |
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三宝路35号 |
九小场所 |
9 |
珠山区其亮陶瓷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湖田村杨梅亭45号 |
九小场所 |
10 |
珠山区皖南馄饨店 |
昌河一区427栋1号店面 |
九小场所 |
11 |
珠山区清上瓷园陶瓷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三宝路229号 |
九小场所 |
12 |
珠山区吴春华烟酒店 |
黄泥头村委会 |
九小场所 |
13 |
珠山区汪智星餐饮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黄泥头综合大市场A-23号店 |
九小场所 |
14 |
珠山区景物堂陶瓷工作室 |
景德镇市珠山区城区湖田村湖三路边1417楼序号2955 |
九小场所 |
15 |
昌江区星溪陶瓷厂 |
景德镇市昌江区青花社区二楼总部经济办公室(搬迁现地址:珠山区竟成镇三宝村河西港) |
九小场所 |
16 |
珠山区南梦岛陶瓷工作室 |
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街道湖田村湖田组三宝路185号 |
九小场所 |
17 |
珠山区小兰百货副食品超市 |
珠山区湖田小区C1区1-4号店面 |
九小场所 |
18 |
珠山区返然心舍民宿 |
湖田村杨梅亭288号 |
一般单位 |
19 |
锔瓷小院 |
三宝路698号 |
一般单位 |
20 |
景德镇市途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高岭大道99号珠山东市园区原景漂楼(33)间与原游客中心 |
一般单位 |
21 |
景德镇竹庵文旅有限公司 |
珠山区竟成镇三宝河西港131号3号楼 |
一般单位 |
22 |
珠山区干辉超市 |
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湖田小区B5栋1号-7号店面 |
一般单位 |
23 |
珠山区玉光手机城 |
珠山区湖田小区A1栋20号店 |
一般单位 |
24 |
景德镇市珠山区新厂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景德镇市珠山区朝阳路728号长虹金域中央e1-15号 |
一般单位 |
25 |
景德镇市好望谷酒店有限公司 |
三宝竹鸡岭100-103号 105-111号 |
一般单位 |
26 |
火凤凰大酒店 |
朝阳路668号 |
一般单位 |
27 |
珠山区雨禾餐饮店 |
珠山区昌河大道金色时代公寓二楼202、203写字楼 |
一般单位 |
28 |
珠山区民办长虹国际双语幼儿园 |
东一路长虹金域中央小区 |
重点单位 |
29 |
景德镇民窑博物馆 |
景德镇市昌江区航空路18号 |
重点单位 |
30 |
珠山区三宝日新百货加盟店 |
景德镇市珠山区竟成镇湖田村经济适用房A1-3至A1-4栋二楼 |
重点单位 |
四、检查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气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一)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场所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消防监督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检查前准备工作
一、安排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通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分管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项目负责人、物业管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到场配合检查。
二、准备相关台账资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类:(一)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五)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制度;(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七)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十)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检查和管理制度(含防雷、防静电);(十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十五)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管理分工文件;(十六)其他结合单位情况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工作记录类:(一)防火检查记录;(二)防火巡查记录;(三)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四)火灾隐患整改记录;(五)灭火救援演练资料;(六)消防宣传工作记录;(七)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八)新进员工、转岗员工岗前培训记录;(九)特殊工种、重要岗位培训资格证书;(十)消防设施设备、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十一)消防设施设备维保记录;(十二)自动消防设施年度检测记录;(十三)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十四)油烟管道清洗记录;(十五)动火作业审批、监管记录;(十六)竣工验收总平面图和消防设计文件;(十七)单位建设工程、改建项目(含内装修)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安全检查合格证;(十八)消防工作考评和奖惩实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