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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政府召开第27次常务会议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13 00:00 访问量:

 

珠山区政府召开第27次常务会议

 

20181110日上午,区长罗文军同志在区政府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副区长张朝博、李维明、余文军、黄爱喜,区政府调研员潘景龙,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江智中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市纪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景纪字〔201873号)及《关于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景纪字〔201875号)。会议要求,区政府各部门、竟成镇、各街道及区直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文件精神,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违规发放津补贴。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自查,切实做到立行立改。

会议听取了区编办《关于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精简及“两单合一”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厘清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深入推进区“放管服”改革的工作基础。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按照“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要求,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形成本部门、本单位“两单合一”表,确保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

会议听取了区教体局《关于陶阳学校建设项目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陶阳学校建设项目既是我区重点城建项目,也是群众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民生工程。区教体局作为实施主体,要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开工建设,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区国资公司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区财政局要优先安排教育费附加资金,全力推进陶阳学校建设项目。

会议审议了《中共珠山区委、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讨论稿)、《珠山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讨论稿)、《珠山区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讨论稿)、审议了《珠山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讨论稿)、珠山区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讨论稿)、《珠山区2018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讨论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