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政府召开第20次常务会议
2018年5月8日晚,区长罗文军同志在区政府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副区长张朝博、李维明、李冬香、余文军、马云华、黄爱喜,区政府调研员潘景龙,区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江智中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5起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赣纪字〔2018〕7号)及市纪委《关于2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景纪字〔2018〕27号)。会议要求区政府各部门、竟成镇、各街道、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要切实落实“两个责任”,保持打击“两违”高压态势。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会议指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竟成镇、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听取了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是今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竟成镇、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前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竟成镇、各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主动作为、积极担当,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顺利推进。
会议听取了环保突出问题“回头看”整改情况汇报。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确保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会议研究了珠山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成立珠山区九中支线棚户区改造项目部有关事宜。
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珠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成立十二个安全专业委员会的通知》(讨论稿)及《珠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九中支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及细则》(讨论稿)、《凤凰山片区周边、珠山环境治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及实施细则》(讨论稿)。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