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 号 |
监管事项主项 |
监管事项子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抽查类别 |
抽查比例 |
抽查 频次 |
1 |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2.《公司法》第七条;3.《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三条;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5.《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外国常驻代 表 机 构3% |
1次/年 |
2 |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2.《公司法》第七条;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6.《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对市场主体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外国常驻代 表 机 构3% |
1次/年 |
3 |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
对市 场 主 体 经 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2.《公司法》第七条;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6.《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对市场主体经营(驻在)期限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外国常驻代 表 机 构3% |
1次/年 |
4 |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2.《公司法》第七条;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6.《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对市场主体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外国常驻代 表 机 构3% |
1次/年 |
5 |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
对市 场 主 体 住 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2.《公司法》第七条;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6.《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
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 外国常驻代表机构3% |
1次/年 |
6 |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2.《公司法》第七条;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5.《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的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企业 |
对企业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 |
1次/年 |
7 |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2.《公司法》第七条;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 |
企业 |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 |
1次/年 |
8 |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 |
1.《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2.《公司法》第七条;3.《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4.《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 |
企业 |
对企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 |
1次/年 |
9 |
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管 |
对无照经营的行政检查 |
1.《无照经营办法》第六条 |
无照经营者 |
检查经营者是否办理营业执照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 |
1次/年 |
10 |
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的监管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1.《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2.《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 |
企业 |
对企业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企业不少于3% |
1次/年 |
11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企业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十一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
企业 |
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拍卖业务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12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二十二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是否存在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13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二十三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是否存在拍卖人在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14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三十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 |
企业 |
是否存在委托人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15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三十七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
企业 |
是否存在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16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1.《拍卖法》第十四条; 2.《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是否存在拍卖人雇佣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17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拍卖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是否存在拍卖人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争揽业务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18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拍卖人利用拍卖公告 或 者 其 他 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的行政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是否存在拍卖人利用拍卖公告或者其他方法,对拍卖标的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19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拍卖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行为的行政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是否存在拍卖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人的商业信誉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0 |
对拍卖行为的监管 |
对拍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检查 |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
企业 |
是否存在拍卖人以不正当手段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1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对平台内用户管理的监管 |
对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用户设置条件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2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监管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披露信息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3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区分自营的业务的监管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七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检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是否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4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照亮证的监管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亮证亮照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5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监管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四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修改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意见,采取合理措施确保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分表达意见。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6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监管 |
对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二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明确进入和退出平台、商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7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的监管 |
对持续公示信息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三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8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行为的监管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搭售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九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29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监管 |
对向消费者显示搜索结果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十八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0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保管的监管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一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1 |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核验真实信息的监管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2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供信用评价的监管 |
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信用评价制度的行政检查 |
《电子商务法》第三十九条。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为消费者提供对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价的途径。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3 |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 |
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广告经营单位 |
是否存在虚假广告情形。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4 |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 |
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广告经营单位 |
是否存在不允许发布广告的情形。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5 |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 |
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行政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广告经营单位 |
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6 |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 |
对违法广告代言活动的行政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广告经营单位 |
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7 |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 |
对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的行政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广告经营单位 |
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8 |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 |
对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广告经营单位 |
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39 |
对广告活动的监管 |
对广告主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情况的行政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广告经营单位 |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0 |
对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单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监管 |
对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单位按规定报送《 广 告 业 统 计报表》的行政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 |
广告经营单位 |
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1 |
对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管 |
对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企业 |
是否伪造数据。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2 |
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实施能源计量的监管 |
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企业 |
用能单位是否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3 |
对用能单位从事能源计量活动实施能源计量的监管 |
对用重点能单位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情况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企业 |
1.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工作是否进行人员配备、或配备人员是否有资质等符合规定要求;2.是否组织计量管理或技术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4 |
对通过计量标准建标考核单位计量标准器具的监管 |
对计量标准器具出具的数据是否准确可靠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企业 |
是否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5 |
对法定计量单位的监管 |
对法定计量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企业 |
是否未经授权或超过授权期限开展检定工作,擅自变更授权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6 |
对计量器具及计量活动的监管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 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企业 |
是否使用未经考核合格或超过有效期的计量基、标准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7 |
对计量检定人员的监管 |
对计量检定人员违反计量检定规程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企业 |
是否指派未经取得计量检定证件的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8 |
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监管 |
对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企业 |
1.核查因特殊需要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情形的证明;2.亟需使用不可替代的进口计量器具的。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49 |
对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的监管 |
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行政检查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企业 |
对是否标注净含量;标注是否符合规定;标注净含量与实际含量是否相符以及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50 |
陶瓷产品质量监管 |
对陶瓷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8条、第27条、第33条、第36条;《江西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3号)第7条。 |
产品(商品) |
依据陶瓷产品质量抽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51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 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高风险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
.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 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 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等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52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
《标准化法》第五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企业、社会团体 |
1、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企业标准、团体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执行的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是否现行有效;3、检查制定的团体标准是否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4.企业自我声明公开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是否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 |
一般检查事项 |
3% |
1次/年 |
53 |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对商标印制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54 |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对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商标法》 |
企业 |
对商标规范使用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55 |
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 |
对商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的行政检查 |
1.《商标法》第六十八条;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商标代理机构 |
对商标代理机构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1次/年 |
56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行政检查 |
1.《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57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行政检查 |
1.《专利法》第六十三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 |
各类市场主体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58 |
对药品经营监督检查 |
对药品零售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1、《药品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
获得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的药品经营者 |
药品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况 |
重点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59 |
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管 |
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情况的行政检查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
医疗器械经营单位 |
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 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等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60 |
对除压力管道以外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监管 |
对除压力管道以外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除压力管道以外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 |
对单位的除压力管道以外的特种设备安装单位行为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15% |
1次/年 |
61 |
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为的监管 |
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对单位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行为行政检查 |
重点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62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 |
对经营者价格活动的行政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
《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工作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
1次/年 |
63 |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经营活动的监管 |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五条。 |
保健食品经营者 |
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0% |
1次/年 |
64 |
对直销经营行为的监管 |
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行政检查 |
《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五条。 |
省级分公司的直销企业 |
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是否违反《直销管理条例》 |
一般检查事项 |
30% |
1次/年 |
65 |
对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活动的监管 |
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行政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企业、社会组织、机关和事业单位等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
检查检验检测机构是否依法开展检验检测活动,行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66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
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十一条 |
农贸市场经营者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67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
对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 所 为 违 法 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交易服务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十二条 |
农贸市场经营者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68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
对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相关法律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
农贸市场经营者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69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
对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出售、利用、运输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
农贸市场经营者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0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
对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
农贸市场经营者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1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
对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
农贸市场经营者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2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
对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七条 |
农贸市场经营者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3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监管 |
对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八条 |
农贸市场经营者 |
对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相关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4 |
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
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行政检查 |
《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
文物经营单位 |
对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5 |
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
文物经营单位 |
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 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6 |
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
对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
文物经营单位 |
对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7 |
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
对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 |
文物拍卖单位 |
对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8 |
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
对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条 |
文物拍卖单位 |
对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未经审核的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79 |
对文物市场违法行为的监管 |
对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文物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
文物经营单位 |
对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80 |
对认证从业人员的监管 |
对认证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认证认可单位 |
对认证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81 |
对有机产品认证的监管 |
对有机产品认证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有机产品获证单位 |
对有机产品认证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82 |
对产品质量的监管 |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企业 |
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1% |
1次/年 |
83 |
对认证机构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监管 |
对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的行政检查 |
《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一条 《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原质检总局193号令)第二十七条 |
认证单位 |
自愿性、强制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84 |
对传销行为的监管 |
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传销行为的行政检查 |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 |
企业 |
对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传销行为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85 |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的监管 |
对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且已经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及细则 |
工许证获证企业 |
获证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工艺等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86 |
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
对单位执行价格法规、政策的行政检查 |
《行政处罚法》、《价格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 |
价格执行单位 |
对同级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本地区事业单位是否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87 |
对收费行为的监管 |
对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监督 |
《行政处罚法》、《价格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 |
价格执行单位 |
对行政事业性单位乱收费行为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88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
企业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89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的监管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进行行政检查 |
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 |
企业 |
对不需办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90 |
对实施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 |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企业进行行政检查 |
食品安全法、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及细则 |
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
获证企业是否继续符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定条件 |
一般检查事项 |
5% |
1次/年 |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