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8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深化改革,奋力创新突破,维护执法公正,树立执法形象,立案135起,结案132起,罚没款518623元。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深推进“双创双修”工作
根据区政府双创双修工作要求,按照《珠山区五小整治方案》和《珠山区小餐饮整治方案》的工作部署,2018年上半年,我们共召开小餐饮整治例会11次,全力开展我区五小行业改造升级工作,并结合辖区小餐饮业的现状与新闻媒体共同推出了四期小餐饮“红黑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我们还开展了8次多部门联合行动,打出“组合拳”治理行动,便于长效化管理机制,奋力推进双创双修工作。
(二)开展各类食品安全行动,保障人民饮食安全
上半年,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们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确保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开展了“护校行动”,保障托幼机构、校园内及周边、中高考的食品安全;严厉打击食品虚假宣传行为,并加大了食品的抽检和快检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62户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6份,监督意见书180份;检查宾馆16家次、酒店12家次、写字楼17家次、保健食品经营门店56家次;抽取食用农产品100批次,小作坊食品21批次,快检四批次,其中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批次,小作坊酒类不合格2批次,已全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
(三)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净化辖区药械市场
加强药械经营企业行政许可的管理,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检查药械单位102家次;抽检药品30批次,已全部包装送检。截止到6月12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6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4例。
(四)积极行动,保障质量及特设安全
开展了对餐饮行业的专项检查活动,规范餐饮业的液化气瓶使用管理;对辖区内10余家钢材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宣传地条钢的危害性;联合市安监局、市瓷局、区安监局等多家单位开展对老厂地区梭子窑多项检查行动,引导督促该地区内的梭子窑规范安全使用液化气瓶。半年来,共检查居民电梯155余台次,锅炉使用单位3家,压力容器使用单位5家,起重机械使用单位2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4家,下达监察指令书20余份,立案1起。
(五)优化服务,注册审批便捷高效
上半年累计核发个体营业执照4435户、企业营业执照705户、企业简易注销62户、一般程序注销35户、《食品经营许可证》270户、《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296户、《药品经营许可证》3户,药店变更许可3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户,医疗器械备案3户;新增归集警示系统数据 1198 条。截止到6月19日,已有 1756 户企业自主申报了2017年度年报,占比 74.5%;农民专业合作年报3户,占比100%,个体工商户年报 15283 户,占比 75.2%。
(六)及时处理,保障群众消费权益
处理各类投诉举报836起,其中信函类16起,投诉举报系统平台69起。现场直接处理投诉14起,挽回消费者直接经济损失16.06万余元。受理并上报省、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6家(省级三家、市级三家),推荐国家级2家。
积极参与并组织协调上级部门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活动。
(七)扫黑除恶,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传达上级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布置我局扫黑除恶工作,并制作相关文书材料,下发扫黑除恶所需材料,在辖区内所有农贸市场进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共计张贴宣传海报200余张,发放宣传彩页1500余份,现场一对一宣传500余户次,收集扫黑除恶线索2条,已上报区扫黑办。
(八)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积极发表新闻报道,分别发表在市级平台10篇(其中2次行动在景德镇电视台进行报道)、区级平台10篇,本单位微信公众平台9篇,共发表宣传报道20篇。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入的推进“双创双修”工作;继续规范我区“五小”行业,做好五小整治督导工作;继续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保化产品的整治力度,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中小型餐饮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配合市局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的飞检工作。并开展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专项整治工作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加强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力度,对美沙酮门诊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监管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力度。
(三)我局将进一步督促本部门及区直其他单位及时向警示系统归集数据,提高窗口服务效率,并加强年报公示工作,完成年报公示工作目标。
(四)积极探索建立在特设监管工作方面与分局形成更有效、更合理的双向联动新模式,创立更突出监管重点、更井然有序的工作新方法并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抽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