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服务谋发展,巩固成果促提升
——珠山区工商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同志们:
2011年
上半年,珠山区工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局党组提出的“五注重五提高”的工作目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优化发展环境,扎实开展发展提升年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新年伊始,局党组把深入开展发展提升年列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有关领导的讲话精神,确保了发展提升年开局工作“四个到位”。1、思想发动到位。区局组织召开了机关创业服务年总结暨发展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就深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的目的意义、措施步骤、任务要求进行了广泛动员。保证了大家对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思想上的重视,认识上的正确,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工作主动性、自觉性。2、组织领导到位。由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由3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承担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为全局发展提升年活动的启动和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3、责任措施到位。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区工商系统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从四个方面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根据方案要求,共列出了5个围绕15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4、学习宣传到位。区局及所属分局悬挂宣传横幅7条,编辑发展提升年工作简报3期,其中,上报景德镇市工商局红盾网、区纪委效能办、瓷都晚报等信息稿9篇。并通过多种形式在景德镇日报、瓷都晚报、景德镇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广泛进行宣传。
二、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部门特点,进一步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对企业登记开展“网上服务”
创新监管方式,开展网络服务,是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重要手段。全面推行网上登记和网上年检工作制度,按照“外网提交、内网审核、外网反馈、窗口领照”工作模式,在网上受理各类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开业、变更等事项登记业务;按照“网上提交、网上审核、在线答复、现场复核、即时办结”的工作流程,在网上开通年检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登记的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截止2011年6月7日,我局企业年检已完成年检26户;年检初审通过5户;年检初审未通过7户。其中通过网上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500多个,受理登记个体工商户1085户,个体工商户验照达4031户。
(二)不断完善“信息服务”。
围绕服务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配合市局和区政府完善企业登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开全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公开全市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业分布、投资规模、重(热)点行业等综合情况,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综合服务水平。
(三)注重分类指导培育陶瓷品牌,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
我局按照“申报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品牌创建思路,把陶瓷作为重点行业,帮助企业制定商标名牌创建方案。对有一定知名度和有一定市场占有率的陶瓷产品,引导申报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对规模大、效益好的陶瓷品牌,引导申请联合商标;对具有地方特色、发展潜力大的陶瓷企业引导申请具有原产地标识的商标,逐步形成了“知名、著名、驰名”三个梯次的创建结构。
三、围绕提升消费维权水平,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质量。我局围绕提升消费维权水平,继续规范执法办案程序,通过案管系统的推广运用,结合网上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强化办案管理,加强了执法效能。
(一)围绕消费维权,努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我局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为契机,继续将12315消费维权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来抓,作为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提升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优化消费环境和经营环境,对职责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依法积极有效履职,真正做到消费维权“三要”,即办事要快、效率要高、效果要好,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我局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共1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二)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工业化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景德镇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确定重点整治领域,重点查处产品,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冒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行为,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推进工业化提升服务水平。我局共出动执法次数12次,执法人员165人,检查经营主体580余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29个次,整治重点区域7处,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89万元,查办侵犯“红叶”陶瓷和“暴龙”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罚没款4000元。
(三)开展“限塑”整治行动,创建文明市场提升服务水平
珠山区工商局作为辖区内“限塑令”的职能部门之一,制定下发了《珠山区工商局集中开展“限塑”专项整治月行动方案》,确定4月份为“限塑”专项整治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到人,创建文明市场提升服务水平。4月份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执法车辆21台次,检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25家,经营户246户,责令改正53户,下发整改通知书25份,收缴不合格塑料购物袋18320个,共计200多斤,清查行动取得实效。《瓷都晚报》和景德镇电视台都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我局在辖区集贸市场等地采用悬挂有关“限塑令”宣传标语横幅11条、向经营者发放《致经营者的一封信》648份等形式加大“限塑令”宣传力度,倡导消费者重提菜篮子、布带子,拒绝“白色”污染,积极营造“禁用不合格塑料袋,少用或有偿使用合格塑料袋”的良好社会氛围。此外,对辖区内集贸市场内用松香沥青褪毛行为进一步开展专项治理,共散发宣传单900余份。
(四)开展“无传销社区”活动,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的情况下,我局结合珠山区的实际情况,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无传销社区”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2011上半年,我局出动执法人员120多人次,车辆20多台次,捣毁传销窝点20余处,教育、遣散涉嫌传销人员达150多人。为了扩大宣传效果,确保了宣传的多层次、多角度。我局联合辖区内金昌利陶瓷大市场、奥米多家具等商家,分别在广场、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较多、较集中的地段,通过电子屏不间断滚动的形式,不断地打出打击传销宣传标语。同时,我局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及时将传销组织者和参与传销人员的相关信息输入国家局“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切实做好对传销人员的监控、教育和遣返工作,为维护我区的社会治安稳定以及推进城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