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珠山分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珠山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珠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景德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珠山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八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珠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景德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珠山分局,联系电话:0798—8225900,电子邮箱:jdzfdaxwx@163.com
一、概述
2012年,我局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手段,围绕提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透明度和依法行政的水平,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根据局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人员配备;二是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从职能范围和工作特点出发,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主动公开的形式,按照机构信息、公文法规、服务事项等项目向社会公布;三是拓宽渠道,提供服务。为满足不同层面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信息公开的需求,我局多方面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络公开、窗口公开、媒体公开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构建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具有瓷都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积极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四是加强学习,重视宣传。为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意识,我局多次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结合实际,通过宣传教育加深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通过局领导班子高位推动、各科室狠抓落实,个人主动贯彻的方式,自上而下地扎实推进学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规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36条,累计发布信息88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公共服务信息等。
我局信息公开的形式为:一是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发布;二是在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发布;三是在景德镇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口进行发布;四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广泛公开食品药品监管相关事项;五是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资料,制作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海报,形式多样的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网站中公布了咨询投诉热线,2012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收费和减免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加强考核和监督检查;二是强化日常管理;三是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四是加强载体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2年度,在市政府信息公共平台中未接到监督投诉举报。
附件:珠山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珠山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景德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珠山分局 主管领导:江胜强
指 标 名 称 |
单 位 |
2012年度数 |
同比增减(%)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 ||
(一)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数 |
条 |
36 |
125% |
(二)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 |
(三)新闻发布会公开次数 |
次 |
0 |
— |
(四)行政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信息查阅场所公开 |
条 |
0 |
— |
二、依申请公开数量 |
|
||
(一)依申请方式 |
—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
2. 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
3. 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
4.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
(二)依申请受理数 |
| ||
其中:办结数 |
件 |
0 |
— |
到期未办结数 |
件 |
0 |
— |
(三)依申请答复数 |
| ||
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
件 |
0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
其他原因 |
件 |
0 |
— |
4.非政府机关信息 |
件 |
0 |
— |
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申请信息不存在 |
件 |
0 |
— |
三、行政复议数量 |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
(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等行政复议决定数 |
件 |
0 |
— |
四、行政诉讼数量 |
|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
(二)撤销、变更、责令履行等行政诉讼裁定 |
件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