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民政局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区民政局4月份工作小结及下步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四月份工作小结
(一)党建工作
1、4月8日,局党支部组织3名干部职工参加了欢迎援鄂医疗队胜利返景仪式。
2、按照省、市、区委部署要求,局党支部对市委常委班子及其成员、区委委班子及其成员反馈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
(二)脱贫攻坚
1、出台了《珠山区民政局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国家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局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下拨了局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资金。
3、针对兜底保障扶贫相关工作,与区扶贫办联合印发了《珠山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珠山区民政局关于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的实施方案》、《珠山区民政局关于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社会救助
1、与区财政局联合出台印发了《珠山区关于提高2020年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的通知》。
2、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珠山区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3、按照我市今年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文件精神,做好了全区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精减退职救济提标提补工作,并从1月份对调标部份进行了补发。
4、做好了本月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5、做好了全省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工作。
做好了第二季度临时救助备用金下拨工作。
(四)社区建设
《关于提高社区干部工资的工作方案》通过了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定。
(五)养老服务
1、整理上报了珠山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数据表。
2、发放了第一季度高龄老年人长寿补贴。
3、迎接了省基层政权处一行来我区察看社区及社区养老基础设施建设。
(六)社会事务(政务服务)
1、4月份截至目前,结婚登记56对,离婚登记58对,补结26对,补离19对;政务服务现场办件数为344对。
2、根据第三批“一次不跑”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我局“只跑一次”事项数量27项;3月份“只跑一次”办件量407件;报送未与“一窗式”平台对接的省级业务系统汇总表;梳理报送拟上线“赣服通”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9项。
3、3月26日,召开了全区殡葬改革推进会暨清明期间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会议。
4、发布了《珠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0号)、《关于统筹做好2020年清时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珠新冠指办[2020]48号)。
5、清明节期间,联合区公安分局、竟成镇、南山艺术陵园做好了值班值守;暂停疫情期间南山公墓现场祭扫、对来祭扫的群众进行劝返;对“三沿六区”历史埋葬点设置(小港咀、银坑坞、前街村)3个卡口,做好了体温测量、人员疏导、限流进入、防止群众扎堆聚集工作;南山艺术陵园购买了36000束鲜花由工作人员统一代为祭扫,张贴了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9号);制作了文明祭祀、低碳祭扫倡议书和网络祭扫平台,倡导广大市民进行网络祭扫。
6、按要求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并送往市救助站,统一做核酸检测;截至目前,未发现感染人员。
7、提高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实现城乡统一标准(生活补贴60元/月,护理补贴70元/月),并差额补发1-3月份的两补金额;4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了4139人次。
(七)慈善福利和社会组织
1、4月,发放了8名孤儿生活补助金、8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金,补发了1-4月份调标孤儿生活补助、补发了1-4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
2、统计上报了珠山区因疫致孤致残人员信息和儿童福利防控关爱保护工作情况。
3、发放了市儿童福利科下拨的200个防疫口罩给辖区内有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镇(街道)。
4、重新核对了“三留守”系统儿童人员数据,全区现有困境儿童236人(含农村留守儿童11人)。
5、完成了“全国儿童福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审批工作;现全区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人。
6、向市民政局上报了2016-2019年慈善组织捐赠资金。
7、新审批了1家社会组织,年检了11家社会组织,换发了5家社会组织民非证。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做好党建日常工作;二是召开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继续做好放管服工作;四是继续做好疫情期间相关社会救助工作;五是继续做好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工作;六是继续做好孤儿、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疫情防控工作;七是按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八是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系统录入工作;九是继续做好全区社会组织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