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2-05174
珠山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珠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14:44 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珠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坚持“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对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二是主动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坚持“合法、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及时发布民政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2021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61条,其中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重点领域信息28条,工作动态信息33条。三是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三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公开信息的政治把关、保证政务公开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经验成果,但面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我们也感受到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一是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机制建设、公开内容、公开层级、公开权责等标准化等方面还与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有着不相适应之处。二是政策解读方面还存在不全面、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解读形式和解读途径过于单一,在综合利用表格、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解读还存在着不足,利用新媒体进行政策解读的途径还不够丰富。三是网站建设和内容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珠山区民政局的网页功能、栏目设置、内容发布等方面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适应公众对政府网站的需求。

2022年,我们将按照全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完善服务方式,强化解读回应,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大对基层民政公开指导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统筹,推进基层民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民政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等领域公开,确保基层民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服务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切实提高民政服务质量与工作实效。三是探索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借助专业机构力量,发现薄弱环节、补足短板制约,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