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珠山区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民政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和投诉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现将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 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务实有效,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今年在编印民政信息简报12期,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4条,积极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今年召开政务公开方面的局务会议5次,通报阶段性民政工作进展。
2、实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等事项在政府信息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3、积极推行居务公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电话会议精神和,推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求各社区主要建立永久性公开栏,计划生育、社区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咨询和投诉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珠山区民政局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