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民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font color="000000">珠山区民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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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山区民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2-24 17:28 访问量: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珠山区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相关说明。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珠山区民政局(地址:沿江西路39号,邮编:333000,电话:8524303)。

    一 、概 

根据《条例》要求,20085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局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 加强组织领导。自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以来,我局党政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来抓。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局机关政务公开由金坤辉副局长负总责,具体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进而增强了领导的责任意识。

(二)政务公开形式多样。我局在提出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政务公开工作宗旨的同时,还制定了《珠山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服务指南手册》,把各项管理规定、法律依据、办事程序、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全部写明,并印刷成册,派发到各街道,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机关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年度工作计划等政务信息并通过电话、传真、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途径,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抓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在全方位进行政务公开的基础上,以老百姓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的政府实事项目为重点,定期向区政府办公室上报信息公开目录,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行风监督员,对各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整改落实查出的各类问题,促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统计,截至去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居民可通过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dzzsq.gov.cn/)上的政府公开子栏目查阅我局发布的公开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度共备案各类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全年未发生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本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1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局2010年度未发生此类费用。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局2010年度办理婚姻登记2200对,费用为11元*2200=24200元;登记社团22个和民非组织17个,费用为100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二是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为此,我局落实以下工作:1、继续抓好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及关键部位的政务公开。将居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事项主动告知,并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政风行风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作为提高民政部门行政能力和规范服务的有效途径。2、继续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在做好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时, 加强对局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各单位做好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工作信息的公开,保障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3、继续搞好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内宣传力度,增强局系统全体职工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民政工作的各项最新进展通过政务公开的平台,及时告知公众,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

八、相关说明

本统计期限为201012月至31月。

 

0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