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校园足球发展,深化体教融合,我局草拟了《加快推进珠山区校园足球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月26日前向区教体局反馈修改意见。联系人:庄谦,电话:0798-8666628,邮箱:405600488@qq.com。
珠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2月11日
加快推进珠山区校园足球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区属各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校园足球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校园足球工作,推进校园足球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24〕1号)、《江西省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赣府厅字〔2025〕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校遵照执行。
珠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6年2月11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体育规律,科学把握定位、深化体教融合、加强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改革、完善科学评价,推动校园足球高质量发展,引领新时代学校体育改革创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内容
(一)持续普及推广校园足球运动。各中小学校要把足球作为体育课教学内容,并纳入课后延时服务;广泛开展足球项目的教学训练、校园竞赛等活动。鼓励成立足球社团,积极参加校内外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足球教师或具备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资质的教练员,要普遍建立校队,小学三年级以上建立班级、年级代表队,每年组织校内足球联赛;足球课程设置不得少于体育课总课时的三分之一,校队每周训练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得少于1小时。鼓励足球协会、社会青训机构与中小学合作开展足球活动。
(二)完善课余训练机制。畅通优秀教练员、运动员入校任教渠道,各校园将课余训练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组建班级和学校足球队,健全贯穿各学段的训练体系,建立高水平教练员指导教学与课余训练工作机制。鼓励校园足球赛事中涌现的优秀足球苗子参加青训中心、体校、社会青训机构高水平训练,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
(三)注重校园足球文化建设。举办丰富多彩的校园足球文化活动。鼓励各校园积极开展校园足球运动会、文化节、展览展示、研讨论坛、文艺创作等特色活动,促进校园足球文化建设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度融合,展示地区和民族特色,打造校园足球文化名片。
(四)加强足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引进优秀退役职业球员执教,有条件的校园可引进优秀外省教练员。加大本土师资培养力度,选送骨干师资赴职业俱乐部或足球专业院校脱岗培训。保障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在评优评先、工资待遇、职称评定、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足球教师或教练员开展足球教学训练竞赛等活动计入课时工作量,竞赛成绩纳入绩效考核和职称评定指标体系。鼓励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协会、职业足球俱乐部、社会足球青训机构等共建足球人才实训基地,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三、明确工作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校园聘请第三方(职业足球俱乐部、青训机构、教练团队)、校园足球课程教学质量等落实情况实行监管,建立常态化巡查、随机抽查教学质量、课程落实、学生反馈等。各校园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合作方如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或登记证书、教练员资质(D级证及以上、无犯罪记录)、双方签订的合同向区教体局报备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实施校园足球工作。
四、保障措施
各校园必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足球工作,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总结。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各校园建立校园足球运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训练、比赛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对足球场地、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将足球运动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运动安全教育和应急防护培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我区校园足球工作成效、特色经验和优秀球员事迹,开展“足球名人进校园”“校园足球明星评选”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良好氛围,让足球运动融入校园、融入学生生活。
五、附则
本方案自 年 月 日起施行,原《关于加快推进珠山区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方案》(珠教体字〔2023〕59号)自本方案施行之日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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