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H23050-0102-2017-0001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珠山区教体局机构职能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1-30 11:48 访问量:

                                 珠山区教育体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珠山区委、珠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字[2014]16号)精神,组建珠山区教育体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对外挂“珠山区教育体育局”牌子,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珠山区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依法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研究编制全区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教育体育科研工作的规划与管理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体育经费;统筹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和专项转移支付经费;监督测评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统筹办理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五)负责对全区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推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统筹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普及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规划、校舍建设、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配备与管理、实验室建设及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初中、小学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九)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聘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科技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体育社会团体的审批管理工作,规范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和攀岩)许可,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为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体育活动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引导创办体育队伍及举办活动;参与和主办全区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创造条件承担省、市及其它地区的体育竞赛活动,承办各种大型赛事的广告业务;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区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学校体育和少儿业余体校工作,制定全区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档案管理;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立卷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接待处理本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区中小学校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处理教职工违纪违规案件;指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十七)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及其工作职责
区教育体育局内设7个职能股室。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安全办):
1、综合协调并办理局机关的重要政务和事务,负责对全区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性研究,负责起草党政类文稿、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协调各股室做好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2、管理教育体育局党委、行政印鉴,负责教育体育局党政日常事务工作。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定期对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督查,为党委提供决策信息。负责做好人事调配工作,管理人事档案。负责对各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资格认定等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对党委决议的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协助领导搞好学校的工作协调。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安全、精神文明创建、普法依法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5、负责党委会、局长会和区级教育体育工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6、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搞好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搞好党员统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按时收缴党费并及时上缴区委组织部。
7、负责书记室、局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育督导室:
1、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2、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行检查、评估。
4、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督导。
5、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6、参与教育部门先进单位的评审,就被督导学校主要负责人奖惩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三)教育管理办公室(中招办):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拟订控辍保学计划,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并检查实施情况。
2、负责对区属学校进行常规性教育管理。认真落实部颁课程计划和学籍管理制度,不定期到学校查实。
3、抓好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好区属学校行管人员和教师的培训工作。
4、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新生招生区域的考察与调整工作,制定各校新生招生计划。
5、组织实施全区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升学考试。
(四)计划财务室(核算中心):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家财经政策、法律、法规,并结合教育的实际拟定有关实施细则,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同时认真落实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2、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组织实施。
3、负责教育经费的多渠道筹措、监督使用和管理,以及教育费附加和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和使用。
4、不定期组织区属学校的财会人员学习,逐步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5、指导监督区属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6、拟定开学收费项目、标准及教育经费管理规定。
7、配合有关部门对区属学校的财务、财产交接进行审查监督。
(五)高等招生考试办公室:
1、贯彻执行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本区执行意见,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负责普通高考招生考试报名、外语口试、学生体检、资格审查、填报志愿、建档及试卷保管和考试组织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3、认真做好自学考试、成人高考报名考试工作。
4、按时发放准考证、考试成绩和课程合格证,做好自考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办理毕业手续。
5、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培训监考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并定期考核。
6、完成教育体育局和上级招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1、负责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咨询;落实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政策和规章。
   2、综合管理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3、审批全区社会力量办学举办的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及其它办学类型的教育机构;负责全区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办学(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4、依法对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进行指导、管理和检查工作;
   5、负责全区社会力量办学教育机构的收费监督工作;
   6、负责民办小学、初中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含学籍管理)与招生工作。
   7、完成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七)体育业务股室:
   1、群众体育方面。研究拟订全区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职工体育以及其他社会体育事业的发展;负责研究和拟定推行《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规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或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国民体质监则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实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负责实施对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实施对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计划资金的规划、分配或使用的监督;负责体育工作和重大体育活动、赛事和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区体总做好各类体育社区的督促、检查、协调工作。
   2、竞技体育方面。拟订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培养后备体育人才队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体育竞赛激励机制;拟订全区性体育竞赛制度和计划;优化全区重点体育项目布局,指导区属学校、业余体校、体育传统学校训练工作;组织保障运动员参加国际、全国、省、市举办的各类体育比赛;负责相应级别裁判员的培训、审批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大型体育赛事的组织工作,调解、仲裁本地区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3、计划财务产业方面。编制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体育经济发展,协调区相关部门做好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工作;承接市体育彩票的部分项目销售和体彩公益金的管理工作;协调、监督全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体育场馆的建设及设施配备的指导、管理、监督工作;审核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依法实施体育经营稽查,积极引导和带动体育消费、拓宽体育市场;负责体育相关财务和社保、医保工作,指导、监督体育的财务工作,负责管理体育人员财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珠山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1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本规定由珠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珠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工作职责    珠山区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依法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研究编制全区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教育体育科研工作的规划与管理及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体育经费;统筹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和专项转移支付经费;监督测评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统筹办理和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五)负责对全区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推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统筹和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普及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区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布局规划、校舍建设、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配备与管理、实验室建设及后勤管理服务工作。
    (八)归口管理全区各类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初中、小学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九)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聘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指导全区中小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国防教育、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科技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体育社会团体的审批管理工作,规范经营高危性体育项目(游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和攀岩)许可,负责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为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体育活动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引导创办体育队伍及举办活动;参与和主办全区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创造条件承担省、市及其它地区的体育竞赛活动,承办各种大型赛事的广告业务;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全区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学校体育和少儿业余体校工作,制定全区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
    (十四)负责全区教育体育系统档案管理;负责干部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的整理、装订和立卷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维稳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接待处理本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区中小学校信访维稳工作;协调处理教职工违纪违规案件;指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十七)承担经区政府批准保留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综合安全办)

二、教育督导室

三、教育管理办公室(中招办)

四、计划财务室(核算中心)

五、高等招生考试办公室

六、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七、体育业务股室

    

地    址    珠山区中山南路何家洼下弄13号    

电话传真    

行政办电话:2189580、2189581

传真:2189580

    

受理投诉部门及电话    

受理投诉部门:行政办

投诉电话:2189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