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无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14554178/2026-04705
发布机构:
区发改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改《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来源:珠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23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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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价格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程序,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对《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修改,并以国家发展改革委22号令对外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管辖、简易程序、一般程序、送达与执行、附则6章58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1年9月20日发布的《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2000年4月25日印发的《价格监督检查管辖规定》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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