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区域规划、人口发展战略和规划, 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提出经济总量、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调控目标和措施建议 ;受珠山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承担珠山区西部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二)负责监测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国民经济运 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综合研究区域经济合 作和利用内资的重大问题;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开展毗邻地 区经济合作,综合协调交通运输发展的重大问题。
(三)牵头负责全区综合经济体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 ) 改革专项小组各项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 提出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领域的改革方案 , 牵头负责推进区级各部门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工作。
(四)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 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 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负责审批(核准)权限以内或转报限额以上的基本建设项 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承 担区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牵头拟定年度重点建 设项目,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
(五)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牵 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配套法律、法规、 规章;负责牵头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招标投标综合性 配套政策;核准审批类、核准类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 ;承担区招标投标工作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六)负责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负责协调第一、
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 问题;组织协调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方面的 重大问题;综合协调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规划、年度计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和措 施建议。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政策衔接,参与拟 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综 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牵头负责新型城 镇化推进工作。
(八)负责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 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气候变化对经济社 会发展的影响;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协 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全区节能工作, 牵头负责全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降碳工作,对接上级节能 专项考核;牵头负责全区节能监测和控制能源消费;指导和 综合协调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区域能源战 略合作。
(九)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 责管理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审批和 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 费,加强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协调和监督部门的价格 和收费工作;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参与政府价 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负责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 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的公用事业、重要的公益性服务等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研究制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 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加强对重 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预警;负责商品价格和服务价 格定价成本监审及调查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生产成本效益 调查工作;指导和协调物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 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配合上级价格主管
部门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商 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负责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协调 解决价格、收费矛盾纠纷。负责全区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 作。
(十二)参与国防动员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经 济动员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珠山区委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 1个。编制数为 16 人, 其中行政编制 10 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6 人;实有人数 16人,其中:在职人数为 16 人,包括行政人员 11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 13人。临聘人员 11人。
第二部分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888.32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5.7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项目经费和少量人员经费。
财政拨款收入88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585.76万元;其中含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888.32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5.7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经费和少量人员经费。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89.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8万元,。项目支出52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6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5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81万元;商贸事务支出58.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5万元;国防支出4.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1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1万元;项目支出52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88.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5.7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项目经费和少量人员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7.87万元,商贸事务58.5万元,国防支出4.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1.51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59.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89.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5.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48万元。项目支出529.2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6.6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56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2.56万元,较2024预算安排增加5.9万上升35%。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 日,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项目编制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为更好的服务我区重点项目,配合做好项目资金申报等工作,计划聘请具有丰富项目评估经验和专业知识储备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报告编制服务,提高申报材料及报告的可行度和通过率。
2)立项依据:为提高申报材料及报告的可行度和通过率,特聘请具有丰富项目评估经验和专业知识储备的第三方机构提供高质量的报告编制服务。
3)实施主体: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拨款"三公"经费安排5.7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5.76万元,比上年减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本单位的公务接待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暂无购车需求。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财政监察方面的专项业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
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要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


赣公网安备 36020002000154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