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珠山区发改委所编制。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投诉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珠山区政务信息网查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在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着力及时收集、快速编制、务求效果,网络发布等运行机制。主要做法有: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三个结合”。即专兼结合,条块结合,主动和依申请结合,形成信息公开的共识和良好氛围;二是落实“三个及时”。即及时编制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及时顺应工作需要和人民群众的需求,及时关注不同层次人群;三是着力运作“三个载体”。即以政府网站为载体,使政务信息公开实现便利、实用、有效;以媒体宣传为载体,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委机关服务、公示为载体,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透明度,达到听取呼声,接受监督,促进整改的目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坚持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原则,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2013年我委对量大面广的政府信息进行归纳和梳理,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4条,群众可通过珠山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发改委信息公开栏目查阅。
三、相关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立足工作实际,顺应群众需求,兼顾民生需要,2013年度共备案公开政府信息54条,全年未发现关于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案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2013年度未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的案例。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委2013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本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14年,我委将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探索新途径,创新机制,全面深入推进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满足公众多层次需求,提升公众的满意度,提高公开质量和效能。
珠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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