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委员第091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徐国凤、陈俊绮、徐希凡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更好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一直以来,珠山区注重发挥志愿服务组织(含社会公益组织)力量,积极推进社会公益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组织已成为志愿服务的新型载体,目前珠山区共有社会公益组织5个,我区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社会公益组织健康快速发展。
二、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江西省志愿服务条例》、景德镇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景德镇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珠山区委宣传部印发的《关于做好<景德镇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工作的通知》(珠宣字〔2021〕5号)其中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和职能等都有明确的表述。珠山区精心组织,以学习教育宣传、新闻媒体宣传、专题活动宣传、社会公益宣传等方式,积极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条例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珠山区共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站69个。珠山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依托社会公益组织等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理论政策宣讲、文化文艺服务、助学支教、医疗健身、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卫生环保、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进与辖区社会公益组织的交流合作,汇聚各类专业、示范性组织的优势,推进文明实践活动朝多元化方向发展。
下一步,珠山区将继续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平台,以广大群众为主要对象,广泛动员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开展关爱帮扶、助学支教等社会公益志愿服务,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衷心感谢你们的支持,同时还期盼你们的继续支持和监督!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