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景德镇市珠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古镇珠山
发布时间:2024-02-0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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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景德镇市珠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2月5日珠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珠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景德镇市珠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4年2月20日至22日在珠山区发展中心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珠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珠山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珠山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珠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珠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珠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补选珠山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
(八)票决珠山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